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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展开支付结算大检查,支付机构11项检查要点曝光!

日期:2019-08-30

来源:支付界

近日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发布《关于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央行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督查工作。其中,针对银行和支付机构的督查重点主要包括: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断直连”相关工作。本次督查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8月底前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未按要求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立即整改。二、9月监管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工作,对支付机构督查率不低于50%,主要包含4大类别。三、11月底前,对本次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机构,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机构列入现场检查重点对象。


支付机构督查重点如下:

1、要求建立有利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内控合规、业务考核、责任追究、投诉处理等内部制度;

2、按规定加强账户审核,落实账户实名制,开展存量账户核实工作;

3、按规定加强特约商户管理,严格受理终端管理,对受理终端所处位置开展实时监测;

4、落实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按规定反馈交易流水号;

5、按规定开展可疑交易监测,并按规定予以处置;

6、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7、积极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

8、落实银发[2016]261号文、银发【2019年】85号文其他规定情况;

9、银行和支付机构是否将跨机构支付业务全部迁移至银联、网联处理;

10、支付机构是否按要求将在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销户;

11、银行和支付机构是否存在直连业务或变相通过直连方式开展业务;

被督查的相关机构应按照要求对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支付结算管理措施严重不到位,被公安机关通报,或者出现大面积支付业务风险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机构,央行将在全国范围予以通报批评。


加强商户身份审核

近日央行向支付机构下发《金融风险提示函》,要求支付机构加强商户身份和开户意愿核实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重申针对部分支付机构对聚合服务商拓展商户的真实性、合法性缺少必要、严格审核,未履行商户审核的主体责任。《金融风险提示函》指出,经监管调查发现主要风险点包括:

一、批量传输商户资料,商户真实性无人负责。

根据监管调查发现,部分支付机构通过与聚合技术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将商户审核责任及其带来的风险损失转嫁至聚合技术服务商,部分大型聚合技术服务商通过其自身展业APP实现商户申请资料在线录入,远程发展商户,并未实地对商户进行确认。部分聚合技术服务商与支付机构商户管理系统对接,实现申请资料在线批量传输,支付机构系统自动接收申请资料,既无实地核验,也未核查商户营业执照的真实性,造成出现大量虚假商户。

二、变相接入网络赌博等非法交易平台。

监管调查发现,一些网络赌博平台为掩人耳目,利用支付机构及其聚合技术服务商对商户审核形同虚设的漏洞,申请多个商户收款码,转移至赌博网站用于分散收款,以达到规避交易监测的目的。8月12日,财付通也向微信支付服务商发出通知称,基于系统风控、用户资金安全等方面的考虑,将加强对其商户的进件审核要求,升级身份识别的认知标准。自2019年9月10日起,新入驻的商户需要按照新标准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符合新标准的商户才能使用微信支付相关功能。若商户未按照新标准完成客户身份识别,将限制微信支付相关功能。


支付监管要持续从严

7月18日下午,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赴支付结算司党支部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座谈会中指出,市场经济越发展,支付结算越重要,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支付领域越来越关注,对支付结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范一飞深刻阐述了支付结算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对强化支付市场监管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支付监管要持续从严。目前国内银行、支付机构数量较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服务,优化机构服务能力。

二是风险防范要及时加强。针对支付市场出现的个别风险苗头,要注意防范和化解风险,同时要平稳过渡,避免引起市场、业务、交易量震荡波动。

三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见实效。近期电信诈骗以及为网络赌博等非法行为提供支付通道的情况频发多发,必须按照国务院部署,从支付结算领域下大力气予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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