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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劲松:供应链金融线上化的逻辑与趋势

日期:2020-06-01

作者:中国民生银行总行 供应链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

来源:银行家杂志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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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线上化的动力机制

客户批量化、业务零售化是供应链金融线上化的驱动力

从客户角度看,供应链金融的客户群体跨越大中小企业,以大型客户为切入点,实际服务于中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是透过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为链条的上游和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核心企业一般是大客户和大中型客户,而链上的企业则多为中小微企业,链上客户地域分布广泛、零散。

从业务特征看,与传统对公业务相比,供应链金融业务单笔金额小、期限短、频率高、流程复杂。供应链金融被形象地称为“公司业务中的零售业务”,批量化、零售化特征明显。对于批量化、零售化业务,传统单笔业务模式难以持续,运营成本约束和风控变革是内生要求,线上化是解决供应链业务的发展路径。

产品跨越不同的条线,跨部门协同是供应链金融线上化的内部管理需要

供应链金融产品跨越不同条线,客户在供应链金融框架下的金融需求丰富多样,包括信贷、账户、结算、现金管理、资产管理、证券化等,跨越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传统银行业务往往按照公司业务、零售业务、金融市场业务、资管业务等切割,按照信贷产品、现金管理产品、理财产品、证券化产品等划分。供应链金融围绕供应链各个主体的金融需求,客观上跨越了不同业务条线和不同产品。产品跨越不同条线、内部协同成本高企,驱动供应链金融以线上化的方式来推动。要求把不同客群、不同产品打通,推动银行内部条线化和部门制的结构进行协同乃至重构。

金融科技是供应链金融业务线上化的技术力量

移动互联、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使得批量业务变得可能,也是供应链金融的技术支撑。供应链金融基于对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整合,将供应链整体以及各个主体之间的交易透明化、可视化、可追溯,供应链金融业务不仅是金融科技的应用领域,更是以金融科技为支撑,使得其具有产业互联网和金融科技的基因。

供应链金融需要综合运用各种金融科技技术门类,而不是单独的一种或几种。金融科技综合应用于供应链金融,目的在于降低信息不对称,兼顾提升客户体验、提高风控效果、降低运营成本以及提高运行效率。例如,物联网作为将客观世界转化为信息流的技术,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应用,将现实物流转化成信息流,形成“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在数据层面的可分析挖掘。区块链技术则可以防范信息传递过程中被篡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可支撑供应链金融模型化、智能化。

场景化是

供应链金融线上化的业务特征

场景化是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本质

供应链金融起源于供应链管理,从供应链整体出发,其宗旨在于提升供应链整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而不是为金融而金融。供应链的基本结构是供应链商→制造商→物流仓储商→批发零售商→消费者,贯穿了从采购到消费的全流程,打通了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从终端消费者出发,往上可追溯至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商。

供应链金融从行业出发,自上而下,可以从宏观、中观再到微观研究分析行业。通过掌握行业的交易规律和逻辑,透析不同行业的商业销售规律,自上而下地挖掘行业规律,筛选核心企业,透过核心企业的数据选择上下游,再去匹配产品。供应链金融具有十分广泛的细分行业和场景,目前市场上比较集中的供应链金融行业有汽车行业、建筑行业、消费行业、医药行业,物流、商旅、大宗商品等行业则处在探索过程中。

嵌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交易事件驱动、可视可溯、闭合循环

传统金融尤其是流动性贷款,主要基于借款主体汇总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未来现金流能力,具有汇总、相对静态的特征;供应链金融则基于具体的交易场景,由供应链事件引发,其基础是每一笔具体的供应、生产、库存、备货、销售、回款行为,价值以不同形态在不同环节流转,需要跨时空价值配置时,需要流动性时,金融均能介入。每一笔发票、合同、回款的金额、期限逐笔加总后构成供应链金融授信额度与期限的依据,每一笔资金从资金变成货物、销售出去变成回款都可视、可追。供应链金融采取交叉验证和历史验证的方式,对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风险变革

是供应链金融线上化的关键

供应链风险理念和风险逻辑发生变化

供应链金融业务要求银行对单一偿债主体的风险评估,转变为对以核心企业为主体的上下游企业的偿债风险评估。对债务人评级和债项评级因素的综合考虑,是对两维评级思路的颠覆。供应链金融既有贸易金融的共性,更具有高频低额、自偿性、封闭性、持续性的特点;从单个企业的财务信息,转变为交易信息主导、财务信息为辅,本质上不是基于借款主体的财务状况、单体信用,而是基于交易链条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流的商品或劳务而给予的一种授信。信用风险大幅降低,但是操作风险却提高了。如国际商会在对9家银行2005~2008年的520万笔贸易融资交易的研究中发现,520万笔交易中只有947笔违约,违约率较低。

抓住风险本质,从核心企业信用到交易信用,从主体信用到“物的信用”,积极建立“数据信用”

从供应链金融信用来看,实际上有三种不同支点,一是基于核心企业的“主体信用”,二是基于控制交易标的的“物的信用”,三是基于交易信息分析的“数据信用”。当前市场上常见的业务模式主要是主体信用,将其分配到上游供应商,或者透过担保、差额回购等将核心企业的信用对下游经销商进行传导。对于控制产品的“物的信用”则是在尝试之中,可以从控货、估值、处置等环节完善“物的信用”。数据信用则是一个发展方向,利用大数据构筑“数据信用”和“数据资产”,通过供应链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构筑“数据信用”。

风险前置,从宏观、中观出发管理风险

从行业准入,再筛选供应链核心企业,运用数据分析选择链上企业。对产品进行闭环管理,根据市场变化评估监测、快速迭代。

风险全面管理,抓住信用风险、欺诈风险

在供应链金融的各类风险中,信用风险逐渐降低,但操作风险、欺诈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逐渐加大。以信用风险、欺诈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等四大风险为重点,需要主动从信用风险管理向全面风险管理转变,对上述四大风险进行重点管控。同时,对核心企业信用风险、上下游企业信用风险、贸易真实性风险、抵质押资产风险、欺诈风险、物流监管风险等进行精细化管理。

线上化的基础是制度流程的再造

搭建有别于传统的供应链制度体系,实施制度重构。供应链金融的原理架构决定了不同于传统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国际商会在2018年调查发现,制定了不同于传统业务的差异化授信政策和风险制度的银行具有制度优势,其业务发展良好。供应链金融的原理架构决定了供应链金融应采取不同于传统业务的差异化授信和风险政策,同时供应链金融制度涉及面广,传统制度客户营销、产品设计、风险管理各行其是,贷前、贷中、贷后制度各异,准入、评级、调查、评审、放款、预警、检查、拨备、资本等呈碎片化分布。一体化制度建设为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了专门的、差异化的制度保障以及激励约束机制,让风险可控。

端到端流程再造。传统业务流程是对供应链金融发展、客户体验、客户经理业务拓展积极性的最直接掣肘,需要完成客户体验、风控效果、运营成本和效率统一的供应链金融流程再造。如一笔核心企业承担无条件付款义务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传统的环节需要24个人工环节,而这些人工环节通过技术可以实现全部线上化。

供应链金融线上化的发展趋势

生态化趋势:从核心企业到产业、科技和金融一体化生态

供应链金融越来越呈现生态化趋势。一是从对核心企业的评估到对整个供应链的评估,一个好的供应链是供应链主体之间合作多赢、持续发展,而不是核心企业利益最大化。对于损害上下游利益的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建立了筛选淘汰制。同时,打通供应链上下游,为上游、核心企业、下游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二是适应供应链的网络链条结构,供应链条上的企业之间不是“一对一”的单一链条,而是“一对多”的网络,核心企业也分布在不同环节,价值贡献大、结构能力强的主体都可能成为核心企业。三是逐步适应供应链结构化、平台化发展。通过切入供应链的交易结构,在批发零售、物流仓储、采购等环节积累信息流、物流、商流、资金流,逐步形成各类平台,如电商平台、物流平台、采购平台、应收账款管理平台等。各类平台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四是供应链金融走向产业、科技与金融三方合作的模式,需要产业、科技、金融三方的共同努力,欠缺任何一方都会形成掣肘。

数字化和智能化趋势:从人际信任到数字信任

供应链金融线上化发端于与核心企业系统对接、业务远程化,发展到高级阶段则是数字化、智能化。一是供应链金融将越来越依托数据,获取动态数据、海量数据和结构化数据,对交易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二是通过数字化去重构流程,线上化不仅仅是将传统公司的业务流程对应搬到线上,而是改变传统的贷前、贷中、贷后的顺位业务流程,实现三位一体共享数据,贷后的监控、预警将反过来作用于贷前尽职调查,从基于客户申请将被动授信化为主动授信,从“坐商”到“行商”,营销模式也随之发生变化。三是数据日益成为供应链金融的生产要素,从数据采集、存储、流转到使用,从数据分析挖掘到建立模型,从历史验证到交叉验证,都需要数据。四是数据成为信用来源,推动从主体信用、物的信用到数据信用,从人际信任到数字信任的转变。

产品多元化趋势:从融资驱动到解决方案

供应链金融的目标在于降低交易成本,使参与主体提高自身绩效的同时优化整个供应链绩效,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生产决策、库存决策、采购决策以及融资决策最优,供应链管理客观要求供应链金融嵌入供应链的各主体、各环节,掌握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不仅仅提供融资,而是提供解决方案,从上游到全链条、从融资驱动向多元化转变。一是供应链金融产品实践逐步从应收类向预付类、存货类探索,从上游供应商到下游经销商、物流仓储商打通,从依赖或借助核心企业信用逐步到依靠控货、“数据资产”。二是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从融资到非融资,供应链金融产品涵盖商业银行、交易银行、投资银行等三大类业务。三是从金融业务到非金融业务,提供技术输出、财资管理服务等。

政策趋势与建议

政策趋势

国家层面将发展供应链作为国家战略,于2017年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部委层面,商务部等八部门于2018年印发《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于2020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金融监管层面,中国银保监会于2019年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这是监管部门针对供应链金融的第一项政策;于2020年出台《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凸显监管持续重视供应链金融,从原则理念走向落地实施。

政策建议

政策与法规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制度基础。供应链金融政策需要从供应链整体生态出发,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原则,以促进供应链金融线上化为路径,形成合理的激励兼容机制,调动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各方积极性,多管齐下;既提供监管政策的指引方向,也提供关键节点的制度安排,促进供应链金融的良性发展和实质提升。

出台及时支付的制度和行业标准,制定标准合同条款,形成市场共识和商业环境。倡导核心企业改变观念,重视供应链管理,提升整个供应链绩效,优化生产、库存、采购决策,实现供应链生态内部各个主体多赢。

推动产业数据化水平、统一数据标准,营造良好的数据要素流动环境。供应链金融的线上化,离不开企业端的线上化和数据化。共享公共数据,提高核心企业和链条企业的数据化程度、激励企业提供数据意愿;完善商业数据的保护与流转制度;统一ERP数据接口和标准。

完善立法,推动商业信用线上化,为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一是修订《票据法》,确立电子商业汇票、电子背书的法律效力。二是完善《合同法》,确立电子登记债权发生、让与、抗辩切断、电子登记保证等制度。从给予核心企业信贷转变为给予信用,充分调动核心企业的信用,通过金融创新将核心企业的信用以线上化方式向上下游传导和渗透,提高核心企业的积极性和配合度。将核心企业的信用向上游各级供应商尤其是末端传导和渗透,发挥打通和贯穿供应链多级主体信用的“发酵”和“点亮”作用,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较快恢复供应链,稳定就业,对经济恢复具有积极意义。

适应金融业务线上化趋势,确立线上开户、身份认证、远程风险管理等具体制度安排。一是开发远程电子结算账户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应用。允许在供应链金融项下远程开立电子结算账户,明确开立的条件、使用范围,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便利性,降低开户成本。二是电子签章和电子认证服务制度。明确在供应链金融项下使用电子签章在线签署借款合同,支持银行间CA认证(电子认证服务)互通互认,提升线上化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水平。三是风险管理方面。明确银行在供应链金融项下利用远程视频等线上化方式开展贷前、贷中、贷后“三查”工作,明确使用条件,提升服务链上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效率。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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